2010-03-31

當他的核心價值是「開飯」



(刊2010年3月30日蘋果日報)
特區政府剛翻新了代表「香港品牌」的飛龍標誌。新聞一公佈,社交網站與網絡討論區即時鬧哄哄,市民一面倒地喝倒采,標靶一是「設計費高」,標靶二是「設計醜」。

說「設計費高」,我不完全同意。設計費連民調、諮詢與宣傳片共花公帑610萬元,高不高? 品牌標誌設計是平面設計中難度最高而要求最嚴謹的一項,一個專業而精彩的標誌花上百萬以至數百萬元,是平常事。所以,真正的標靶應是「設計醜」。

發晦氣的飛龍
設計美與醜,不是主觀口味,而是有客觀標準的。當很多人都批評一個設計是「醜」的時候,說明了該設計必定犯了不該犯的專業錯誤; 一般市民因沒有學過設計而未能準確指出錯誤,只會籠統的說它「醜」。新飛龍標誌,最嚴重的錯誤是犯了「多餘戒」,將設計風格完全不同、但要表達的訊息卻差不多的兩個「意象」(獅子山與飛龍),硬生生的堆在一塊,「被迫保留飛龍」的意味十分明顯; 另一錯誤,是那綵帶長如纏腳布,恍似一個長舌婦喋喋不休的說着廢話,為本已很繁瑣雜亂的標誌「添煩添亂」。如果說「設計大師怎會不明白這顯淺道理」,那則只有一個可能: 設計師在發晦氣無聲抗議。須知很多設計師在拗不過無理客戶時,往往會擲一件垃圾過去。

不過,以上的都只是表徵,更令人不安的,是標誌背後政府的思維。

香港之所以為香港
曾俊華稱希望新標誌能向世界宣傳香港的「核心價值」:「自由開放、積極進取、追求卓越、勇於創新、優質生活」。品牌的標誌,當然應該反映品牌的一套「核心價值」,即是品牌的大原則與衡量一切的標準。因此,品牌的「核心價值」必定是一些高層次的追求。舉例說,一切商業品牌的真正追求不用說當然是「賺錢」,但沒有一個品牌會將「賺錢」作為「核心價值」的,較普遍的「核心價值」是「自由」、「仁愛」等等。看看Google的核心價值包括「資訊自由」、「不做壞事」,便能理解他退出中國大陸的舉動。所以當我看到政府竟然將「優質生活」當作核心價值時,先是嚇得瞠目結舌,繼而覺得十分丟臉。這跟說「我要開飯」有甚麼分別? 世上有哪個城市會將「我要開飯」當作大原則與衡量一切的標準?

二零零四年,近三百位學者、專業界與公民團體人士,眼見一些重要的香港價值逐漸被侵蝕,於是聯署了《香港核心價值宣言》,所列舉的香港核心價值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恪守專業」。當年政府的回應是,充分了解市民對這些價值的珍視,所以會致力維護,不會令之受損。回歸十三年後的今天,誰令香港的核心價值淪為「我要開飯」?

2010-03-09

符水2010

(刊2010年3月CUP雜誌)
符水,是無知民眾被病痛或不順遂之事纏繞而無計可施之下,託術士利用符咒來驅鬼伏妖的「絕招」,或寫符於紙燒成灰後和水吞服,或灑符水於四方。

無知者,不限於貧苦百姓,更包括達官貴人。《紅樓夢》第102回,就提到尤氏走過大觀園,覺得台榭依舊但滿目淒涼,回到家中便病倒了,不久更發起狂來; 一傳十十傳百,都說大觀園中有了妖怪,唬得那些看園的人也不修花補樹也不灌溉果蔬,晚上不敢行走; 過了些時果然賈珍賈蓉等相繼而病,接連數月,鬧得兩府俱怕,從此風聲鶴唳,草木皆妖,瓊館瑤台皆為禽獸所棲; 賈赦沒法,只得請道士到園作法事驅邪,「絕招」之一便是符水,「擇吉日先在省親正殿上舖排起壇場,上供三清聖像,旁設二十八宿並馬趙溫周四大將,下排三十六天將圖像,香花燈燭設滿一堂,鐘鼓法器排兩邊,插著五方旗號」,然後才四處灑上符水,架勢非常。

這樣的大排場
鏡頭一轉,來到2010年的香港特區。話說特區政府在早前的「全城反高鐵運動」中,雖然如願強行通過了近七百億撥款,但卻給摸不透的年輕一代弄得人仰馬翻,頭痛兼腳痛; 事後運輸及房屋局的官員大概在想:「為免這群年輕人不斷走來『快樂抗爭』,不如engage一下他們吧; 呀,他們不是用了甚麼facebook就可動輒動員數萬人嗎? 好,就用facebook吧!」於是在二月六日就發生了匪夷所思的「鄭汝樺誤把facebook作符水」事件。

鄭汝樺領着一干人等在facebook搞的三句鐘「運輸基建.公眾參與前瞻」,技術上如何犯錯,IT專家莫乃光已在其《回應鄭汝樺局長:網上溝通點做會好啲?》一文(二月九日信報網上論壇)詳列了六宗罪,不贅。大家最不滿的,可不是技術上的錯誤,而是技術錯誤背後的官僚心態。facebook只是普通工具一件,我認識的一些八、九歲小朋友已運用自如,高官們如認真對待市民、認真做「公眾參與」的話,怎可能連問問office裏的年輕人應如何使用也懶得做?

妖怪在心中
不過,即使技術上做得多完美,市民還是要看這個「公眾參與」的目的與內容的。Sherry Arnstein的 “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 (1969)理論,指出「公眾參與」可按程度分為八種: 操控民情、安撫情緒、提供資訊、諮詢公眾、接受妥協、夥伴關係、授權公眾、公眾主導; 頭兩種公眾毫無參與,第三至第五種也只是象徵式參與,最後三種才是真貨。按此來看,鄭汝樺這次在facebook開壇,目的似是頭兩種; 今時今日的香港人,會收貨嗎?

把facebook當作符水,注定不能驅邪鎮妖; 特區政府要真正的「公眾參與」來為自己「治病」,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市民一人一票普選特首與立法會。

話說賈赦招來的道士,在大觀園中搞了一場大龍鳳之後,自是袋袋平安收錢走人; 賈蓉等小弟兄背地都笑個不住,說:「這樣的大排場,我打量拿著妖怪給我們瞧瞧到底是些甚麼東西,那裏知道是這樣收羅,究竟妖怪拿去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