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5

夢幻的擁抱:「新空氣質素指標」與能源政策

(刊09年8月10日 信報)
八月二日,一覺醒來,酷熱難耐,窗外一片灰矇矇,不遠處的山與海竟完全消失了,是我眼花嗎? 但旋即嗅到空氣中強烈的異味,喉嚨刺痛,我知道這不是我眼花,而是又一個嚴重空氣污染的日子。下午,忍受着刺鼻空氣外出,因要到機場為朋友送行。路上,喉痛加劇,呼吸道敏感的我不禁擔憂起來:「我會就這樣死掉嗎?」好不容易捱到機場,朋友望着窗外的灰天暗地抱怨:「本想明天才飛,但今早給外頭的空氣嗆得幾乎窒息,所以還是『早走早着』。」

七月底,政府就更新空氣質素指標展開為期四個月的公眾諮詢。這個「新空氣質素指標」,是指參照世界衛生組織二零零六年的空氣質素指引的「中期目標」,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鉛、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及臭氧的指標。

魚目混珠 「中期目標」代「終極指標」
為了達標,政府建議了十九頂措施,涉及排放上限及管制、交通管理、基建規劃及提高能源效益。落實這些管制措施後,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約可延長一個月。社會每年的經濟得益約為12.28億元,遠超每年成本5.96億元。邱騰華不忘說:「電費和巴士票價可能會有所增加」。

公眾對新指標和措施的反應負面,不在於邱騰華沒解釋為何有龐大盈餘不用而要預早「出口術」讓電力和巴士加價,而在於「新指標」的虛偽。有團體以政府建議的標準,量度去年香港二氧化硫的濃度,發現竟「完全達標」,難怪他們指責政府的新指標諮詢是「一場遊戲一場夢」,意圖放出天天達標的煙幕。指責非無中生有,怪只怪「新指標」低得太過份,較現有標準更為寬鬆; 我們一直要求的,是嚴格的世衛空氣質素「終極指標」,不是政府說的「中期目標」,後者連「舊瓶舊酒」也說不上,大概只能稱為「殘瓶壞酒」,喝了會中毒。而措施在針對泛珠三角區域空氣污染問題上,更是乏善足陳。公眾的負面反應,源於對這個議題的憂心,和不滿政府在過去十多年在遏止香港空氣污染上只會做「門面功夫」。如今市民又一次對政府施政投下不信任票,為管治又一次敲響警鐘。

與能源政策割裂 無所依據
整個諮詢更大的缺失,在於把減低空氣污染這個議題割裂於一個全面的能源政策之外。諮詢文件提及的建議,絕大部分都應該只是一個全面能源政策中的若干組成部分。不幸的是,至今政府仍無意為香港訂下能源政策。數年前就兩間電力公司的利潤管制計劃進行檢討,原本是予政府制定長遠和全面能源政策的大好機會,但政府卻毫無理據地平白錯過了。就連開放電力市場,擴大兩間電力公司聯網,更廣泛採用再生能源等只針對電力供應市場的議題,竟也在電力公司龐大壓力下輕輕帶過,怎不令人失望?

政府若真有決心解決空氣污染的問題,要先制訂一個長遠而全面的能源政策。涵蓋範圍應包括如何履行香港作為國際都會的減排責任(英美已拋出2050年減排目標),不同種類能源的比例、能源價格、能源稅的結構、境外能源供應、能源引起的污染等議題,特別是他們的相互關係。如此,政府方有望就達到空氣質素指標訂下清晰的時間表。

張開眼睛 資源近在咫尺
由於發電廠是最大的污染源,政府亦應在制訂能源政策時糾正過往對再生能源的忽視。由於缺乏能源政策,囿於利潤管制計劃有關質產管理的框架,政府甘心接受2012年再生能源只佔香港總發電量百分之二這個毫無說服力的低比例 ─ 看看日本是10.75%而歐盟則高達22.3%。政府不是強調加強泛珠三角合作嗎? 香港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食水,是由廣東省供應,為甚麼電力不能來自境外? 廣東沿海一帶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單是可利用的土地已提供了各種再生能源發電的可能性,我們的能源政策應把有關潛能包括在內。

政府如有決心,以不影響預期准許利潤為前題,透過與兩間電力公司簽訂補充協定,或延長其專營權,政府可要求電力公司在境外設廠,或向再生能源供應商購買電力,香港在短期內便可透過再生能源獲得電力供應。以風力發電為例,有不少工程師提議可在廣東沿海一帶設置機組,由選址至開始供電一般可在五至七年內完成。

政府在對抗空氣污染的問題上畫地為牢,歸根究底是因為他不用向七百萬市民負責。世上有哪一個須向人民負責的政府,能夠經年累月迴避制訂長遠能源政策的責任?

2009-08-09

唔怕生壞命






(刊09年8月CUP雜誌)

律師G告訴我,孩子出生時,他曾找城中數一數二的「玄學大師」問價,看看起一個名字要花費多少。答案是三萬元; 律師G嫌昂貴,結果只好自己為孩子起名。我說:「下一次你再生孩子時,我給他起名好了,收你友情價 ─ 五折!」律師G馬上反我白眼。

以2008年香港有近八萬名嬰兒出生計算,假設十分之一須找專家起名,每位三萬大洋,一年便是二億四千萬元,打個五折也有一億二千萬元,真是一盤無本生利的大生意。說到嬰兒不免想起牛奶,人家蒙牛07年純利也不過九億多元(人民幣),08年還要倒過來虧損九億多元(當然這是他的品牌管理的問題,屬題外話)。為嬰兒起名倒沒有這樣的風險。

名字與政治
好名字有價,那是理所當然的。我自動請纓為律師G想像中的孩子命名,並非因為我是玄學家或風水師,而是「命名」乃是我的工作的一部分 ─ 這是品牌建設中極重要的一環。比嬰兒哇哇墮地你才為他起名還要早,產品/服務成為品牌之前便得取個名字,最原始的用意是把自家的產品/服務與別家的區別開來,宣示了你的擁有權,亦方便消費者選擇與重複購買。

「宣示擁有權」是一個有趣的題目,非常政治化。從前的男人給剛入門的妻子起名,就是「宣示擁有權」的重要儀式之一。2005年香港政府把「陰澳」改名為「欣澳」,還要Sunny一番,實在不知是宣示甚麼權,但如此不尊重本土歷史文化,惹來抨擊是必然的事。

心安與不安
方便消費者選擇與重複購買,則建基於一個假設:「這個品牌名稱的這種產品很好,我預期下一次甚至每一次購買它時,仍是一樣的好。」亦即這個品牌名稱代表了一種品質水平,自己或別人用過而經驗良好的,消費者以後可安心購買; 自己或別人用過而經驗惡劣的,消費者可將它打入黑名單。這大大節省了消費者搜尋訊息的成本。以肥皂為例,據說公元前二千多年的巴比倫時代已有肥皂; 但直到十六世紀,在英國Bristol的一份文獻裏,仍只稱呼某種黑而軟的肥皂為「Bristol肥皂」、某種較硬的肥皂為「Bristol灰肥皂」,而這份文獻所記載的Bristol肥皂商多達一百八十個,沒有品牌名稱而只能以外貌形容,實在令人大混亂! 到了1789年,英國的Pears先生在倫敦Wells Street的工廠開始製造一種較優質的透明肥皂,我們見到叫得出名字的肥皂品牌的雛型了。消費者走入店舖,只須說「Pears」,而不用說「呢……有啲透明又有啲茶色圓圓地唔太軟又唔太硬,好好用嗰隻番梘呢……」。

好名字是真實反映品牌的特質與性格、看來悅目聽來悅耳、易記易說,及不會令人有不好的聯想。反面教材是最近的「綠壩」,「霸霸聲」令愛和諧的人民很不安,所以「死亡」大概是它的必然出路。

喂喂? 創意在何方

(刊09年7月CUP雜誌)

弟弟問七歲的女兒:「寶寶,你甚麼時候才會長得像我一樣高?」
小姪女答:「三十五歲的時候。」
弟弟正是三十五歲。
「寶寶,你真有創意。」我說。
「甚麼是創意?」小姪女問。

很好的一個問題。但最應該問這個問題並有責任去努力找出答案的,不是小姪女,而是政府。

「出人意表」可好可壞
做品牌建設的,「有創意」可說是最基本的條件。甚麼是創意(Creativity)? 小姪女以她的直線邏輯思考,得出「三十五歲的時候才會長得像三十五歲的人一樣高」的結論;在她的世界裏,這是理所當然的正確答案,並不涉及有創意沒有創意的問題。我說她有創意,只不過是成年人對如此簡單而直線的思考已久違了,甚至已忘掉了,所以才衝口而出把她的「出人意表」稱為「有創意」。「出人意表」是「有創意」的其中一個原素,可以代表你做的東西與其他大多數人做的不同,或與其他大多數人一貫預期的不同。但「出人意表」不一定就是「有創意」,它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壞的,例如曾蔭權說自己「代表」了香港人、認同經濟稍好便可合理化殺人,夠「出人意表」吧? 又例如反智的民健聯成員大談北極有企鵝,夠「出人意表」吧? 但正常人如你我,大概只想罵句「腦殘!」而不願稱之為「有創意」。

那麼「有創意」是甚麼? 我想大概是: (一)有效地解決問題或有效地達成既定目標,(二)有成本效益,及(三)「出人意表」。

飛出框框的鳥
最新鮮滾熱辣的反面教材是財爺曾俊華五月底又加碼派糖一百六十八億元,意圖為民怨降溫,卻反惹來不絕的喝倒采聲。若以上述三點來衡量,便明白為何社會批評曾俊華毫無創意。首先,派糖方案主要是一次過的手段,效果短暫而不能持續,無法真正解決市民的困難; 其次,派糖方案不能刺激市場產生更多的投資或消費,成本效益極低; 最後,方案一點也不「出人意表」,傳媒形容他「炒冷飯」已是很客氣了。三要點全部不合格,沾不上「有創意」的邊。他還反問人家有甚麼好提議,喂喂? 社會上不是有很多專業人士已給你提出了一籃子的「有創意」方案嗎? 例如響應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呼籲,將未來兩年國民生產總值的1%用作發展低碳綠色經濟,包括再生能源、能源效益、集體運輸及造林綠化等,既可振興經濟、創造大量長期職位,又長遠令經濟出現良好的結構性改變,帶領社會跨過金融海嘯之餘,達致可持續發展。這就叫做「有創意」。

一位在數碼港工作的朋友告訴我,他們的品牌標誌是飛出框框的鳥,也象徵着 “Think out of the box”。搞品牌也好搞創意工業也好,的確須要時時刻刻 “Think out of the box”。數碼港非一般商業機構,肩上的社會使命是為香港建立一個創意數碼社區;期望香港經濟擺脫「股樓獨大」、達致多元化的有心人,自然樂見其成。朋友說那兒的「數碼遊樂場」快將開幕,我已說好要帶充滿創意的小姪女去玩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