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於信報2008年6月4日「專業眼」)
「若我們喜歡的話,可以把維多利亞港填平,然後再挖起。」上星期出席了一個有關政府填海政策的論壇,其中一位講者引述多年前一名官員的說話。論壇中的一眾講者,最少也有十年以上保護維港的「資歷」,亦即有十年以上與政府周旋的經驗。他們那天一張接著一張沮喪但不絕望的面孔,連同那官員「填平維港」的震撼言論,印證了又一個大衛與哥利亞的故事。
「凌駕需要」? 誰「凌駕」誰?
這威嚇要「填平維港」的哥利亞,卻原來在面對財團時,可以馬上變身侏儒。與長實合作於北角海旁興建酒店的福利置業,乃中華總商會名譽會長何世柱的家族公司,因指地盤受填海影響,早前向城規會提出反對,但不獲接納,遂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阻止建隧道方案提交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審批。酒店地盤位於北角油街15至17號,前身為福利貨倉,福利置業在05年6月獲批准改建酒店,已補地價9.42億元,與長實合作發展酒店,並承諾將臨海部分地皮興建文康旅遊設施,政府則保留將來擴闊東區走廊時使用該地的權利。政府的顧問曾就繞道工程提出「建天橋」和「建隧道」兩個建議; 共建維港委員會最後只採納隧道方案諮詢公眾。福利置業指,城規會沒有考慮填海較少的建天橋方案,違反《保護海港條例》,並指政府專家沒有證明填海有凌駕及迫切的需要。由於計劃中的淺水隧道出入口正處於酒店項目的臨海位置,福利置業指有二千多平方米地皮會被政府收回,項目未能根據批准圖則建停車位,最終可能因而不獲批入夥紙。
據媒體報導,政府仍在研究會否作出抗辯。但有官員私下表示,政府已因此而喊停所有與上述隧道有關的工程,甚至研究暫停整個中環灣仔繞道工程,打算在初期只建地面的配套路段。
若這官員的說話屬實,則政府一直以來堅持填海與「臨時填海」都有「淩駕需要」的理據豈非都不攻自破了? 政府當日以鐵腕手段拆毀天星與皇后碼頭的理據豈非都是謊言? 若政府真心相信興建中環灣仔繞道是解決交通擠塞的唯一辦法,為甚麼要因為一個財團的幾個停車位,而犧牲七百萬市民的利益? 難道政府施政的最高準則,就是財團的面色? 是因為財團才是特首的選民而市民不是特首的選民嗎?
我們希望政府盡快與財團達成協議,以免把影響廣大市民的工程一拖再拖; 亦鼓勵財團應以公眾利益為大前提,畢竟做生意不是朝夕的事,幾個停車位難道比品牌與商譽更值錢?
沒有道德算不算專業
更讓人憂心的,是專業人士在海濱與城市規劃等關係到社會整體長遠利益的事件中,到底擔當甚麼責任(我不想說「角色」,因這不是在演戲)。香港規劃師學會於五月廿三日致規劃署的中環海濱設計意見書中,以高度讚美政府的諮詢文件為起首,說「本學會是十分滿意」; 之後的段落中,學會就功能佈局與具體用地提出了另外八點建議,理據是「主流意見」如此,但沒有解釋這「主流意見」到底如何得出。我們要質疑的是,既然學會有多項與政府主張不同的建議,為甚麼要在文首急不及待的說「本學會是十分滿意」如此諂媚? 如果你已「十分滿意」的話政府還要不要聽你的八點建議? 說那八點建議基於「主流意見」,但它是源自一個嚴謹的業內民調還只是學會委員會的意見? 建議又為甚麼只是基於「意見」而非基於科學化的、專業的評核? 尤甚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書說「主流意見是支持八號用地的概念A的安排,把舊皇后碼頭的功能再活現於社會。並希望在皇后碼頭的舊址範圍,設置紀念雕塑或用地,讓歷史的足跡意識上可以在原址留下來」,這與他們當天贊成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意見完全矛盾,作為一個「專業學會」他們實在有責任向公眾解釋前言不對後語的理據。
如此水平的意見書,不應出自一個我們一向尊敬的專業學會之手,難怪好幾位正氣的規劃師朋友大呼尷尬。專業人士之所以被稱為「專業」,在於說出事實真相,在於遵守普世道德與價值。如果披着「專業」的羊皮,幫着政府說謊,令市民受害以自肥,這與二次大戰時技術一流地做着活人實驗的納粹與日軍醫生沒有分別。你不會願意稱他們為「專業」。
如果政府遇到財團即彎腰,如果專業人士遇到政府即彎腰,香港的前途在哪裏? 你願意留下這樣的社會給下一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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